消防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单位资质应配备一定的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我校是经省建设厅批准设立的苏州唯一官方培训考核基地,开设培训考核工种具体如下:
二、培训考核对象
1.新上岗人员: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以上工种,且符合参加考核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者,均可申请报名参加。
2.延期复核人员:已持有《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且证书在两年复核有效使用期限内的上述特种作业人员均需报名参加延期复核(需提前1~3个月申请)。
三、培训报名要求
(一)报名形式: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可由企业统一组织,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上报考生信息和报考类别,考生选择相应考核基地;自然人可直接到相应考核基地报名参加考核。
(二) 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近3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听觉障碍、无色盲,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如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和突发性昏厥症等)和生理缺陷;初中及以上文化;正在从事建筑相应特种工种作业人员。
(三)报名时提交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3个月内二级乙等或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四、培训内容及课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核内容由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组成。依据省住建厅要求的考核培训教材做好考前培训,具体内容及课时安排如下:
(一)新上岗培训内容及课时:安全生产基本知识4学时;专业技术知识8学时;专业基本理论4学时;安全操作技能8学时。
(二)延期复审培训内容及课时: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新法规、新规范3学时;JGJ—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4学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事故案例与分析 4学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学时;应急救援2学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1学时。
五、培训及开班时间
培训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形式。不定期开班:在定期开班时间以外,若报名人数达到30人数左右时开班。
六、考核要求
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以及口试考核三个方面
理论考核60分为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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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考核70分为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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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考核70分为及格。
考核工作的组织由苏州市住建局负责。考核基地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后,汇总上报苏州市住建局资格审查,确定考核日期和监考人员,上报省住建厅进行审核后组织考核。
七、注意事项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学员上课前必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影像信息摄入,如不能提供或身份证没有磁性,无法参加考试;学员报到时必须进行个人指纹信息的采集,未采集指纹信息的学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学员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之后方可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查询证书。
(证书样板)
八、报名地址
苏州市住建系统无纸化考核考试中心(人民路3189号)
报名电话:杨老师 15720884409
官方微信